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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锡工告字[2011]20号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2-21 13:54:51  点击数:690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锡工告字[2011]20

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供地

条件

土地出让金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锡国土(工)2011-133

XDGXD-2010-30号地块

无锡高铁站商务区东盛路西、锡山大道北

215358.00

研发型工业用地

1.0

35%

20%

不限高,但需满足省市有关规范要求

300.00

净地

6203.0000

1240.0000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在无锡市土地市场取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各地块具体竞买条件均详见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资料(下称“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在公告期内如没有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该地块由意向受让人受让(无意向挂牌地块如无人竞买,由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在公告期内如有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意向受让人和竞买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公开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下列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中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及定金以外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12个月;(二)由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9个月;(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时限为6个月。

五、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锡山分局、惠山分局、滨湖分局、新区分局均提供挂牌出让文件发售、受理竞买申请、自助挂牌报价服务。

六、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向竞买人可于20111221201211717(节假日除外),至上述任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12110201211717 (节假日除外) 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资料,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起止时间为:201211009201211911,现场竞价地点为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文华路199号二楼拍卖大厅);现场竞价时间为20121191400

八、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挂牌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市局

无锡市文华路199

0510-85726069 

孙丽新

锡山分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2

0510-88210092 

刘晓霞

惠山分局

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16

0510-83592053 

虞琪超

滨湖分局

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78

0510-85139152 

华立飞

新区分局

无锡市新区汉江北路88

0510-85259202 

徐琛

http://gtj.wuxi.gov.cn//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20111221